日期: 2020-04-29 11:29:50 来源: 四川教育网 浏览次数:0
义务教育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入学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
普通高中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
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以上要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
招生宣传
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地、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4月8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规范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我省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都要同步招生,即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各地各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关键词:免试入学
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通知要求,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统一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人士对政策进行解读时表示,这项政策的关键词是“免试”。要求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其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这就明确规定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方式,从制度设计上杜绝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其他方式招生,“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公民同招’,100%摇号。”
通知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统一管理,要建设统一的市(州)或县级招生报名录取平台,统一实施报名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公布录取结果等。也就是说,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外招生均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招生录取平台统一组织实施,不再允许任何学校自行对外组织招生。“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可能会有先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表示。
在入学要求方面,教育厅要求实施均衡编班,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审批地严格管理。
关键词:中考成绩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
针对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具有就读地连续三年初中学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和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和招生录取。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均以学生中考成绩为依据,一律不得举行自主招生考试,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提前招生。学校不得无计划招生和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复读班,举办复读班的学校要严格登记学生信息情况。“也就是说,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都只能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允许学校再另行组织与招生挂钩的考试。”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人士表示。
加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要求起始年级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以上要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针对今年的疫情防控,《通知》明确,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中考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高考后进行。要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得制定考试大纲,努力提高命题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控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关键词:教育公平
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招生平台招生
为保证今年的招生入学政策得到严格落实,我省将实行“阳光招生”,各地要制定发布招生指南,做好统一招生宣传;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一律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建立招生“黑名单”制度,把严重违规的学校、校长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畅通举报渠道,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强学籍监管,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落实招生计划刚性执行;省教育厅也将通过学籍系统监管各市(州)普通高中新生注册总量;要求各地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
坚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核心任务就是坚决制止中小学校以任何形式自主组织入学考试(面试),制止掐尖招生和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对违规学校、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违规参与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以及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辖区内违规招生的地区均明确强化了处罚要求。
针对招生宣传,《通知》规定: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地、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